表1:典型風險信號
礦產源于或其運輸路線經過受沖突影響的高風險地區; |
礦產產量與其原產國已知儲量或預期生產水平不符; |
從受沖突影響的高風險地區的礦產已知國中轉; |
企業的供應商或其他已知上游企業在受沖突影響的高風險地區開展經營活動; |
企業的供應商或其他已知上游企業在過去12個月內曾經從受沖突影響的高風險地區采購過礦產。 |
表2:風險等級
采購風險等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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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風險 |
就低風險供應鏈而言,以下所有標準均適用: ·不是從受沖突影響的高風險地區開采或運輸鉭原料的供應鏈; ·原料來自已知的鉭活躍礦石的生產國; ·未發現風險信號。 |
高風險 |
就高風險供應鏈而言,以下所有標準均適用: ·從受沖突影響的高風險地區開采或運輸鉭原料的供應鏈; ·原料來自不生產或限量生產鉭活躍礦石國家/地區; ·在原料和文件審查過程中識別的差異或其他問題尚未解決; ·發現一個或多個風險信號。 |
針對風險等級及風險降低措施的實施效果,公司在采購鉭原料過程中的風險降低策略包括:
?。?)在整個可衡量風險管理過程中繼續開展交易;
?。?)在不斷降低風險的同時暫時中止交易;
?。?)在風險降低措施不可行或無法接受的情況下終止與供應商的合作。
我公司始終秉持從合法途徑采購鉭原料,公司立場如下:
?。?)不會容忍也不會以任何方式獲利、幫助、協助或為任何一方提供便利來實施與礦產開采、運輸或交易有關的嚴重侵權行為;
?。?)不會容忍任何通過礦產開采、運輸、貿易、處理或出口為非國家武裝團體提供直接或間接的支持;
?。?)杜絕向非法控制礦場、運輸路線以及供應鏈上游行為主體,在礦址入口、運輸路線或礦產交易點非法征稅或勒索,或向中間商、出口企業和國際貿易者非法征稅或勒索的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提供直接或間接支持;
?。?)不會為了掩蓋或偽造原產地,虛報礦產開采、貿易、處理、運輸、出口等活動應向政府繳納的稅收、費用和特殊開采費而行賄;
?。?)確保向政府支付所有與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礦石開采、貿易、出口相關的合法稅收、費用和特許費,并且承諾根據企業在供應鏈上所處位置依照《采掘行業透明度行動計劃》(EITI)中的各項原則對此類支付進行披露;
?。?)嚴格遵守7類物質(Class 7)的國際運輸標準,確保在危險物質的處置、儲存、運輸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在運輸和生產過程中不會發生泄露,從而防止對環境和人體造成不利影響。
公司盡量避免在受沖突影響的高風險地區開展鉭原料采購,每一筆原料采購均要求供應商提供真實的可追溯文件,文件、證明不齊全或不符的堅決不予采購。具體需要提供的可追溯文件詳見本規定附錄一。
衡陽金新萊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0日
附錄一:原料交易審查
一次原料低風險采購
預期 |
級別 |
數據點 |
示例文件類型 |
原產國 |
交易 |
原料類型;小規模采礦(ASM)的原產地礦場或區域確定。 |
海關出口記錄;官方簽發的原產國證書;官方簽發的采礦許可證;顯示礦場名稱的采購訂單或合同。 |
了解你的交易方(KYC) |
供應商 |
身份、業務關系類型和經營活動的合法性。 |
營業執照、企業結構和注冊信息、個人身份證、KYC問卷、制裁名單/黑名單的主要來源,例如聯合國制裁名單、歐盟制裁名單。 |
監管鏈 |
交易 |
供應鏈中的所有地點(包括礦場、貿易商、出口商和加工商)的識別信息。 |
低風險采購無需系統性地提供供應鏈監管文件。 如果在審查原產國和/或供應商KYC過程中發現任何不符之處,審查員可要求被審計企業針對特定交易提供監管鏈文件。包括:可追溯性報告;國內運輸(貨車文件或運輸記錄、倉單、顯示運輸人名稱的合同,運輸發票,貨運通知單等);國際運輸(空運提單、海運提單、海關進口記錄等)。 |
一次原料高風險采購
預期 |
級別 |
數據點 |
示例文件類型 |
背景 |
國家/地區 |
CAHRA的政治、經濟、社會和安全環境 |
聯合國報告、非政府組織(NGO)報告、治理報告、媒體報告 |
了解你的交易方(KYC) |
供應商 |
供應商和/或國內出口商的身份、業務關系類型、經營活動的合法性、所有權(含實際所有權)和企業結構,包括企業管理人員和董事的姓名、以及公司和管理人員的商業、政府、政治或軍事關系。 |
營業執照、公司結構和注冊、個人身份證、KYC問卷、World-Check或Dow Jones觀察名單及制裁例如聯合國制裁名單、OFAC名單(美國政府)、歐盟制裁名單、國際刑事警察組織名單及其他相關的政府名單、上游參與者考察/審計報告、受益所有人的身份。 |
原產國 |
交易 |
原料類型:礦石的原產礦場和國家 |
海關出口記錄、官方(如政府簽發的)原產國證書、官方(如政府簽發的)采礦許可證、顯示礦場名稱的采購訂單或合同、就ASM來源而言:冶煉廠、供應商或其他代表提供的礦場考察報告。 |
原產國 |
國家/地區 |
驗證原產地是否為已知生產區,并證實來源/礦場申報的產能。開采的數量、日期和方法(ASM或LSM) |
供應商或公司提供的生產記錄、地質調查、礦場記錄、可追溯性生產記錄/監管鏈計劃。 |
監管鏈/可追溯性 |
交易 |
供應鏈中的所有地點(包括礦場、貿易商行、出口商和加工商)的識別信息。就國際和國內運輸路線的每個獨立路線而言,發貨地點實際位置;最終目的地的實際位置、原料描述(類型和重量)以及原料的物流運輸/抵達日期。 |
可追溯型:可追溯性報告、參考編號/裝運批號 國內運輸:貨車文件或運輸記錄、倉單、顯示運輸人名稱的合同、來自獲委任運輸代理的發票、來自獲運輸代理的執照、內陸貨運通知單 國際運輸:空運提單、提單(海運)、聯運提單、海關進口記錄(冶煉廠所在的國家) |
合法性 |
供應商/交易 |
為了開采、貿易、運輸和出口礦石、向政府繳納的所有稅費、費用或特許費;基于上述相同目的,向政府官員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項;在供應鏈從開采起的各個環節中,向公開或私人安全武裝或其他武裝組織支付的所有稅費和任何其他款項。 |
海關出口記錄、供應商或國內出口商財務報告、與公共或私人安全武裝簽訂的合同 |
供應鏈地圖 |
供應商 |
集運、交易、加工或升級礦石的地點;所有上游中間商、集運商或上游供應鏈的其他參與者的識別;運輸路線。 |
供應鏈地圖、可追溯性報告、合同/協議、注明供應鏈參與者的礦場聲明或考察報告。 |
風險評估 |
國家/地區 |
與供應鏈狀況有關的定性信息。問題包括:非國家武裝團體的駐扎和/或介入;出現嚴重侵犯人權行為;出現最惡劣形式的童工;發現強迫勞動;公共或私人安全部隊的存在和職責;發現賄賂、洗錢或不支付稅收、費用及特許費 |
KYC文件、上游參與者考察或審計報告、事件監測報告、NGO或相關方報告 |
風險評估 |
供應商/交易 |
所涉參與者的名稱、所涉及礦場的名稱和地址、風險類型、事件描述、直接緩解措施描述(如適用) |
現場評估團隊、上游參與者考察或審計報告、上游風險評估報告、事件監測報告、國家法律法規、經合組織指南、核心人權公約、人道主義法 |
風險緩解 |
供應商 |
反映風險緩解措施實施情況的記錄 |
風險管理計劃;為緩解風險與供應鏈參與者產生的會議記錄、來往郵件;事件監測報告;執行報告;申訴機制及跟蹤/回應供應鏈事件 |
風險管理 |
受審計方 |
持續監控風險的證據 |
風險管理計劃策略;高級管理層的報告;會議紀要、內部備忘錄/信件;暫?;蚪K止合同/協議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