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負責任礦物供應鏈盡職調查報告
1.公司簡介
衡陽金新萊孚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全國最早一家從事鉭鈮生產的非國有制和中外合資企業,是中國有色金屬協會鉭鈮協會理事單位,有著三十年生產歷史,在氧化鉭、氧化鈮和氟鉭酸鉀生產工藝上擁有多項核心技術。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涵蓋高級鉭鈮精礦,高純鉭鈮化合物及聲、電磁、光類化工新材料。
公司 1993 年 12 月成立以來,在稀有金屬鉭與鈮的化合物及氟化物的生產領域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引進高新技術專業人才和先進的生產檢測設備。對一些難處理的低鉭礦及成份復雜的礦石我公司有自己獨特的加工處理方式,尤其在綜合利用和處理低鉭礦在全國同行業中處領先地位,而且在生產技術上達到國內先進水平,在生產和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就。產品銷售覆蓋國內東方鉭業股份公司、株洲硬質合金集團等國有大型企業和上市公司及美、港澳臺地區,被湖南省科委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 2011 年獲得中國質量認證中心頒發《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 2013 年獲得湖南省經信委和統計局認定為“湖南省新材料企業”; 2014 年獲得湖南省地方和國家稅務局評定為“湖南省 2012-2013 年度納稅信用 A 級單位”。
現公司在衡陽松木經開區投資新建“年產 400 噸氟鉭酸鉀、200噸氧化鉭、 200 噸氧化鈮生產線項目”,項目占地面積 58 畝,總投資1億元,建設期18個月, 2017年12月建成試投產。投產后,氧化鈮,氧化鉭,氟鉭酸鉀的產能將更上一個臺階,可實現年產值10 億元,年利稅 1000 多萬元,新增就業 100 人,同時也讓衡陽成為中國稀有金屬行業---鉭鈮業經濟騰飛的一顆璀璨明珠。
2.公司管理體系
公司對供應鏈有非常嚴格的管理體系,形成了一整套完整的供應鏈盡職調查體系,通過以下措施和程序確保絕不采購和使用受沖突影響地區來的沖突原料,防止任何沖突原料和不明原料進入衡陽金新萊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生產線,防止礦物的開采和貿易成為沖突、人權侵犯和不安全的來源。
2.1 公司總經理負責監督盡職調查體系的設計和實施。
2.2 公司已任命一名高級盡職調查經理來盡職協調相關部門(包括經營部、質量技術部、安全環保部和生產各車間等)的工作,確保各部門恪盡職守,執行盡職調查計劃并報告所發現的任何示警信
號和潛在風險。
2.3 公司按照盡職調查體系的要求每年對所有相關部門的主要人員開展培訓。并每年對盡職調查體系進行更新和重新審查。
3. 內部控制體系
3.1 公司已更新盡職調查管理體系,使其與OECD指南和RMAP保持一致,并且已向所有已確定上游供應商傳達了最新的供應鏈政策和采購要求。
3.2 公開透明的采購政策:1)公司的原材料采購聲明已載于公司網站,詳細網址為:http://hnhyhkxc.com/qiyejianjie/gyl/,最大程度上使每位供應商都清楚地了解我們的采購政策。2)公司向內部各部門下發了《鉭原料采購管理規定(第五版)》和《負責任供應鏈政策》文件,使每位員工知曉并照章執行。
3.3 原材料采購的控制程序:公司制定并通過執行《負責任礦產盡職調查管理體系》、《CAHRAs識別程序(第四版)》、《礦石批號、產品批號標識追溯性管理辦法》、《礦石驗收操作規程》、《礦石領用操作規程》、《七類物質運輸管理辦法》、《出貨產品重量與批號管理的操作流程》、《關于當前冶煉(分解)庫存的重量與批號的操作流程》、《從冶煉廠購買和加工鉭物料的規定》、《產品混批分析檢驗的規定》及《來料加工管理制度》等10個過程控制程序,限制和阻止任何“沖突原料”和不明原料進入公司的供應鏈。
3.4 可追溯的原料追蹤流程:公司執行嚴格的原料和產品運輸過程單據管理制度,落實原礦廠內批號和生產批號的制定和更改制度,執行專礦專用的規定,保障所有鉭原料在投入使用過程中的追溯與可控。
3.5 對供應商進行持續性的盡職調查:按照OECD指南和負責任礦物倡議(RMI)的審核要求,公司定期對原料供應商進行盡職調查。通過對供應商的合法性、質量保證程度進行復審驗證,作為采納或取消其供方資格的依據。如果發現任何不符合項,我們將要求其整改,整改后仍不能滿足要求的,我們將立即停止從該供應商采購并退回所購的不符合的原料,暫停和該供應商的合作直至重新評估達到要求。
3.6 通過廣泛的大眾傳播渠道向上、下游供應商傳達公司負責任供應鏈政策。通過對上游原料供應商的盡職調查,向所有供應商宣傳“OECD對受沖突影響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礦物負責任的供應鏈的盡職調查指南”、RMAP評估標準和負責任鉭供應鏈透明度要求。同時提醒和督促上游原料供應商合法合規經營,不經營任何“沖突原料”和來歷不明的原料。有關“非沖突”的特別條款在我們與所有供應商的合同中都有規定,所有供應商都承諾所供原料為“非沖突原料”并出具承諾書。公司經常與下游客戶討論,共同學習了解“OECD對受沖突影響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礦物負責任的供應鏈的盡職調查指南”、RMI審核標準和負責任鉭供應鏈透明度要求。公司與ITSCI保持定期溝通,學習ITSCI的事件報告、月生產評估、月地區狀態評估報告等,以便及時了解各礦區及礦山的情況。
3.7 多種方式培訓員工:公司通過集中培訓、內部通告、展板宣傳等方式培訓包括管理層在內的企業所有員工,使他們充分了解“OECD對受沖突影響地區和高風險地區礦物負責任的供應鏈的盡職調查指南”和負責任商業聯盟(RBA)關于鉭供應鏈的審驗標準的最新要求以及負責任礦物供應鏈透明度的要求。
3.8 建立投訴通道與申訴機制:我司設有專門的申訴機制,旨在接受會各界的監督。如發現供應鏈中有任何風險,可撥打公司電話: 0734-8310516 進行申訴;或將相關申訴信息與佐證傳真至: 0734-8311683。
3.9 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打造合規經營,對社會負責任的公司形象。公司始終把企業經濟發展與履行社會責任緊密結合起來,保證合法、道德經營前提下,通過實現技術創新、安全生產、員工權益、環境節能減排和社會公益等活動,全面履行社會責任。
4.RMAP 評估總結
作為一家負責任的公司,衡陽金新萊孚新材料有限公司一直積極參與“負責任礦產保證流程”每年的審核,從2014年首次通過美國EICC-GeSI 審核認證,到2022年為止,公司已經連續9年接受了由RMI委托的獨立第三方RMAP審核,并順利通過了2022年RMI年度審核,評估有效期為1年。
5. 負責任礦產供應鏈政策
公司一直嚴格遵守并完全遵從 OECD 關于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的礦物的負責任供應鏈盡職調查指南,按照指南和要求,為避免使用直接或間接為武裝團體提供資金或使他們得益的沖突礦物或涉及在高風險和受沖突地區進行其他嚴重侵犯人權行為的沖突礦物, 特根據《負責任礦物審驗流程錫和鉭審計程序(2017.6.9 修訂)》制定公司建立了自身的鉭原料的負責任礦產供應鏈政策。該政策可于公司官網查詢。本供應鏈政策涵蓋了經合組織指南附錄二中確定的所有風險,適用于全球范圍。本政策經公司管理層審查和批準,管理層致力于支持政策的實施。本政策已向相關受益人傳播。 根據OECD的指導方針,對不同國家和地區來的原料,我們依據不同的風險級別,制定了管理方法,確保我們遵從OECD指南五步框架的要求。為此,公司成立了一個專門的盡責管理團隊,該團隊由總經理領導,團隊成員包括公司部分高管、經營負責人、采購負責人和各經辦人員。
6. 風險識別
6.1 公司設計了一套“了解你的交易方(KYC)”表格,包括關于供應商法律地位和身份信息、供應商分析和潛在風險,并收集了相關支持文件。確保收集所有供應商填寫的KYC表格。公司的盡職調查計劃負責人與采購團隊一起審查交易方提供的信息并參照聯合國制裁名單。只要在KYC表格中發現不一致、錯誤或不完整信息,公司將要求相關供應商改進。在本報告期間,沒有發現與所提交的KYC表格相關的示警信號。公司根據供應商提供的信息對礦源地以及轉運地進行基于風險評估管理程序進行風險識別,根據識別結果進行風險管理。
公司制定了《CAHRAs識別程序》,公司的所有供應商與客戶在建立合作前,都必須按照以下流程以確定是否存在經合組織指南中定義的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區域(CAHRAs),以及在供應鏈中符合是否符合RMAP 標準。
6.2 對每一筆交易,公司要求供應商提供原產地信息和整套追溯單據,包括合法運輸路線和直接供應商名稱和地址。
6.3 充分利用ITSCl/BSP鉭礦石供應鏈監管體系及現場監察體系提供的會員月報及提醒郵件等信息,監督高風險地區鉭礦開采的盡職情況。
7.風險評估方法及風險應對措施
7.1 識別原料來源。分為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CAHRAs)和其他非CAHRAs地區。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CAHRAs)主要依據《多德-弗蘭克華爾街改革和消費者保護法》和《歐盟沖突礦產法規EU-the Conflict Minerals Regulation》進行識別。對于源自受沖突影響和高風險地區(CAHRAs) 的原料我們只接受ITSCI/BSP 打標打袋體系的原料。對于其他非CAHRAs地區,我們用《海德堡全球沖突晴雨表HEIDELBERGCONFLICTBAROMETER》、《人類發展指數Human development Index》加以評估原料供應鏈的風險。
7.2 公司對于確定為“高風險”的原料和供應鏈,開展了增強型盡職調查。調查包括通過公司認可的上游審驗機制(如 ITSCI/BSP)對上游供應商的資質加以評估,采購有上游保證機制的礦石,同時向上游保證機制索取所有的證明礦石來源合法合規的資料。
7.3 對于公司評估后認定為源自高風險供應鏈的不合規原料,如果當地沒有公司認可的上游審驗機制,考慮到公司目前的審查能力,該供應商將不予以合作。
7.4 對于每筆來自高風險供應鏈的交易,公司一直采用以下方法來評估其風險:1)廣泛認可的上游保證機制(ITSCI/BSP)打標打袋體系。公司對外公布,對源于高風險供應鏈的鉭原料,公司只采購具有ITSCI/BSP打標打袋體系的原料。自2018年公司成為ITSCl正式會員以來,一直積極支持ITSCl的工作,加入其源于高風險鉭原料的追溯驗證。2)對于每筆高風險采購交易,要求提供礦場考察建議,包括具有潛在風險的礦場名單(建議向這些礦場采購的公司開展增強型盡職調查和風險評估)以及國家和地區月度報告,審查礦產來源地的一般情況。
7.5 針對鉭原料供應鏈,公司要求所有的供應商提供下列文件信息,文件信息涉及每一筆交易。1)供應商的盡職調查計劃,包括KYC調查表、公司注冊登記證或公司營業執照、采礦證(如果是采礦公司)、稅務登記證。2)密切關注當地公司的運營、國家背景有關的治理信息。3)收集每筆交易供應鏈監管鏈文件確保了解交易來源和運輸路徑。對于每個供應商,我們會要求對方提供鉭來源的證明材料,根據我們的風險管理流程評估其風險等級,然后根據盡責管理采購流程(基于負責任礦產審驗流程 RMAP和OECD 指導原則)進行采購,對于每筆交易會嚴格審查對應文件并保留記錄。
7.6 公司嚴格遵守7類物質(Class 7)的國際運輸標準,并且確保危險物質的處置、儲存、運輸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保證在運輸和生產過程中不會發生泄露,從而防止對環境和人體造成不利影響。
7.7 公司廣泛聽取意見并持續改進。持續推廣上述采購政策,包括且不限于供應商、客戶、員工,同時我們承諾遵守聯合國相關制裁決議,遵守適用執行此類決議的中國法律,承諾不參與任何會為沖突提供幫助或便利的行為。如未及時達成降低風險采購之效果,我們將停止或中斷與相關供應商的采購。
2022年12月22日